厦门市恒力机电设备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拥有多项经营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现注册资本金为壹亿元人民币。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承揽大型火力发电厂卸煤、输煤、脱硫、除灰等辅助系统的运行、检修、维护服务等业务厦门恒力公司秉持“讲和谐、筑口碑、积跬步、同发展”的经营理念,以人为本、以安全与技术为生存基础,不断积累、总结火电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经营业绩节节攀升。
历年来,厦门恒力多次因安全完成卸煤任务、刷新卸船速度记录得到了客户的高度好评;各项目部因管理到位、服务质量优秀、出色地协助客户完成各类达标创建工作,屡次获得先进协作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
2008~2013年,公司连续六年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评为纳税大户。
2011年,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通过NOSA五星评审,授予厦门恒力嵩屿项目部“2011年度NOSA创建先进协作单位”荣誉称号。
2012年1月,厦门恒力江阴项目部荣获“2011年度外委项目服务评价二等奖”。
2012年9月,公司和员工合计为红十字爱心工程捐款人民币190546元,获得厦门市红十字会、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2012~2015年,厦门恒力海门项目部连续四年获得年度“安全先进集体”称号。
2014年1月,公司荣获“2013年度优秀外委单位”称号。
2014年9月,公司被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评定为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A级单位。
2015年1月,厦门恒力海门港项目部荣获“2014年度安全先进集体”称号。
2015年4月,公司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评为“2014年度超1000万元纳税特大户”。
2015年4月,公司被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评定为2014年度纳税信用A级单位。
2015年12月,厦门恒力南埔项目部获得“达标创建优秀外包单位”称号。
2015年12月,公司被评为“重质量、守信誉”会员单位。
2016年1月,厦门恒力宁德项目部荣获2015年度“先进集体”称号。
2016年1月,公司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016年4月,公司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评为“2015年度纳税大户”。
2016年10月,公司作为思明区九万多家企业的诚信纳税代表与思明区国税地税两局签订《税收服务与纳税遵从协议》。
2017年1月,厦门恒力中化项目部荣获2016年度“HSE先进集体”称号。
2017年1月,厦门恒力宁德项目部输煤运行D班荣获“先进班组”称号。
2017年2月,厦门恒力海门项目部荣获“2016年度安全先进集体”称号。
2017年3月,公司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评为“2016年度超1000万元纳税特大户”。
2017年3月,厦门恒力后石项目部荣获“2016年度工安管理优良厂商”称号。
2017年6月,公司被评为“重质量、守信誉”福建省质量文化促进会会员单位。
2018年3月,公司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评为“2017年度超1000万元纳税特大户”。
2018年3月,公司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019年1月,公司通过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019年1月,厦门恒力南埔项目部荣获“201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
2019年1月,厦门恒力北海项目部荣获“2018年度安全管理先进单位”、“2018年度安全信誉评价A级单位”、 “2018年度班组建设先进单位”、 “2018年度承包商安全管理年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2019年1月,厦门恒力九江项目部荣获“2018年度优秀项目部”、“优秀承包商”称号。
2019年1月,厦门恒力宁东项目部荣获“2018年度先进承包商班组”称号。
2019年1月,厦门恒力嵩屿项目部荣获“2018年度安全生产优秀承包商”称号。
2019年1月,厦门恒力中化项目部荣获“2018年度HSE先进集体”称号。
2019年2月,厦门恒力海门项目部荣获“2018年度安全先进集体”称号。
2019年4月,公司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评为“2018年度超1千万元纳税特大户”。
2019年5月,公司被评为行业信用等级AAA-级。
2020年1月,厦门恒力滨海项目部荣获“2019年度优秀外委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1月,厦门恒力中化项目部荣获“2019年度HSE先进单位”称号。
2020年5月,公司被评为“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企业信用等级AAA级”、“企业资信等级AAA级”、“质量服务诚信单位AAA级”、“重服务守信用企业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级”、“重质量守信用单位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AAA级”。
2021年至2023年,公司每年都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评为“超1千万元纳税特大户”。